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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2020-08-24 10:06:00  来源: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落实、稳进、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以打造“品质检察”,建设“精品检院”为抓手,全面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统筹推进服务大局、社会治理、司法办案、检察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洪泽检察贡献度。先后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江苏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淮安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荣记集体三等功两次。

  一、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检察担当务实高效

  自觉围绕、主动融入、积极服务大局,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重拳出击、强化担当作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0件57人,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34人,依法对邵守明、李雪峰等恶势力犯罪集团,唐加会恶势力犯罪团伙的3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强化攻坚合力,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专人对接、重大案件会商等机制6项。发挥引导侦查作用,提前介入4次,引导补证6次,在检察环节改变涉黑涉恶案件定性1件。坚持深挖彻查和“破网打伞”并举,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监督立案5人、追捕13人、追诉3人,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18条、“保护伞”线索11条,推动3个涉黑涉恶犯罪组织,1名国家工作人员被依法立案查处。坚持“打财断血”,依法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7件,联合公安依法冻结李雪峰恶势力犯罪集团银行存款54万余元,查封房产4套,扣押车辆3辆。

  持续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办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0件87人,主动对公安查办的涉案1000余万元刘东晟等13人利用网络信贷平台实施套路贷诈骗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对从四川抓获的8名诈骗团伙骨干快速批捕。助力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阳光扶贫”工作,走访贫困家庭86户300余人次,支持2个挂钩村帮扶资金8万余元。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完善“四位一体”生态保护模式,加大涉湖环资类犯罪打击力度,成功办理吕万年等33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强化洪泽湖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拍摄微电影《较量》获评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故事”特等奖,全市唯一、全省仅三家。

  持续护航全区高质量发展。聚焦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全力做好“向日葵的故事”等重大工程法治服务,依法对聚众扰乱白马湖5号地块项目开发的翟传飞等人快捕快诉。扎实开展“四严一保”①专项行动,开展民营企业犯罪预防授课5次,提供法律咨询26次。出台《加强民营企业检察保护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组织“检护民企发展”主题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活动,联合区工商联会签合作协议。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深化办案风险评估,妥善处置涉企案件4件,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强化民营经济风险研判,形成《民营企业“风控”意识差资金方面“三个依赖”现象突出亟待综合整治》专项报告,获省委办公厅转发。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社会治理成效明显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找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切入点和突破点,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新需求。

  严惩民生重点领域犯罪。紧扣民生热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起诉抢劫、盗窃、诈骗等侵财类案件70件92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假药案件9件18人。成功办理李选友等人实施“杀猪盘”②新型网络诈骗案,被央视《今日说法》等栏目报道。严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24件68人,依法对盗用他人身份信息,非法买卖1706张手机卡的吉平等被告人提起公诉,获最高检转发。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拒不支付30名农民工劳动报酬的被告人张建怀提起公诉。

  主动传递检察为民温度。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热情接待群众信访,努力实现信访答复两个百分百③。办理群众咨询和信访案件224件,连续6年未发生涉检赴省进京访,控申接待室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深入推进“司法联合救助”工程,探索完善法律援助、经济救助、心理辅助“三助”模式。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联合区委政法委发放救助金17.95万元,提供心理咨询26人次,努力实现小康路上不出现“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完善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定期邀请案件当事人、人民监督员、律师公开听取意见,司法办案群众满意度连续5年位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

  积极助力区域社会治理。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堵点”,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新型电信诈骗等问题,强化检察环节风险研判与预警,形成专项报告26篇,获省、市委及省检察院采用19篇,工作质态连续6年位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扎实开展“以案释法”,组织观摩庭审、开展不捕不诉案件公开说理,切实提升群众司法公正认可度。讲好检察故事,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新闻宣传1000余篇。注重从典型案件中深度剖析犯罪特点,《“网约货运”红火之后必有“妖”》等稿件被人民网、新华网等数百家媒体转载,有效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强化重点人群法治教育,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实现辖区9个司法所全覆盖,确保社区矫正无脱管漏管。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对8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帮助7名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④,严惩猥亵、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捕9人,已起诉7人。提请区委、区政府出台全省首份《强化“四个保护”工作实施意见》,构建全社会共同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新模式,被《江苏法制报》头版头条报道。

  三、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四大检察”统筹推进

  坚持把司法办案牢牢抓在手上,努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全面做优刑事检察。严把刑事案件审查关,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118件180人,起诉255件513人,人数同比分别增长91.5%、19.3%。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逮捕27件62人、不起诉22件38人,人数同比分别增长29.2%、46.2%。强化诉讼活动监督,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7次,诉讼监督立案10人、撤案8件,追捕13人、追诉7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8件,纠正监外执行违法12件,均获采纳。全面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3件23人,采纳22件22人,同比分别增长43.8%、83.3%。

  不断加强民事检察。突出保障民生,完善监督机制,切实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受理民事监督案件6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深化民事执行等“两个专项”监督活动,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发出检察建议12件。优化民事检察监督方式,积极运用文检鉴定技术,依法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案件进行监督,帮助当事人免除不当债务310万元。办理的韦青与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获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市检察院肖天奉检察长批示肯定。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重点瞄准诉讼程序终结后,当事人缺乏有效救济途径、合理诉求得不到重视等问题,通过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换位思考,着力构建良性互动关系,主动走访法院、环保、人社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13次。着力破解案件线索发现难瓶颈,设立“民生联络通道”等平台,收集各类案件线索15条。强化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扎实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行动⑤,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件, 依法发出检察建议2件, 非诉执行监督专题报告获区人大常委会肯定。

  依法开拓公益诉讼。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统筹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件,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18件。依法对园区某企业非法倾倒2.78吨有毒废油漆污染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令企业赔偿修复费用37.5万元。办理的某养殖场污染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件”。积极开拓公益诉讼“等”外领域⑥,针对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使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推动整改。创新公益诉讼举报奖励制度,联合高良涧街道开发公益诉讼网络举报平台—“群眸网格”,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随手拍”功能嵌入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提升群众参与度,被《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

  四、着力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优化检察资源配置,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充分激发争先创优活力。

  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将内设机构改革作为突破口,优化职能配置,推进扁平化管理,完成原有14个内设机构精简合并,减少部门6个。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设,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努力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优化检察权运行,强化“捕诉一体”,实行同一案件由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办案效率同比上升12.5%,审前羁押率下降至34.8%。

  不断优化办案模式。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探索建立黑恶势力、公益诉讼等专业办案团队,全力提升工作质效。常态推进领导带头办案,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84件,列席审委会7次,工作经验获《江苏法制报》刊载。强化智慧检务建设,充分运用刑事办案辅助系统,加强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虚假诉讼等案件监督。坚持大数据分析,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共同承担全市政法协同办案平台试点工作,网信工作连续3年位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主动加强监检衔接。扎实做好监察体制改革下半篇文章,加强与监察委员会协调配合,全面落实监察法和修订后刑诉法的衔接规定,与监委合力提升职务犯罪打击成效。依法履行提前介入、强制措施适用、审查起诉等职能,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8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依法提起公诉5件5人。在全市率先对1名正科职干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惩治和教育效果有机统一。

  五、狠抓队伍综合管理,干警面貌持续向好

  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全面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夯实工作发展根基。

  把牢政治方向。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送学上门”“平台推送”等形式,全面深化理论学习。强化意识形态管理,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等文件,利用检察内网、苏检掌上通等资源,持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院党组主动向上级部门报送重大事项16次。强化政治体检,大力推进组织审核、民主评议活动。完善自主管理体系,借助青年干警自管会等形式,全面加强干警8小时外监管。深化党组织建设,通过“泽检党建云”平台,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活动,院党总支获评“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刑检党支部获评“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党支部”。

  强化素能建设。坚持正规化、专业化建设不动摇,着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努力培养检察“多面手”。大力推进“领导讲坛”工程,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院领导集中授课16次。注重青年人才培养,组织干警赴苏州大学等高校培训40余人次。优化教育培训,借助“优秀小课堂”“精品课程”评比,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干警荣获各类表彰50余人次,1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新时代优秀检察干部”提名奖。开设《认罪认罚从宽理解与适用》《公益诉讼线索收集》等课程18项,《挖掘好问题信息的富矿》小课堂获全国检察机关微课程三等奖,全市唯一。

  坚持从严治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分类编制司法办案职权清单192项,针对性建立防控措施。完善案件流程动态监控体系,开展案件质量评查68件、流程监控1166条,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不任性”。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区人大、政协汇报工作4次,报送各类专项报告6篇。加强代表委员联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庭审评议、参与公开答复等活动12次,收集意见建议21件。深化检务公开,公布重要案件信息96条,生效法律文书232份,程序性信息644条,接待律师来访138人次,发布检察动态344条,举办新闻发布会4场,检察工作社会知晓度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度有待加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效果还需提升。二是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新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以案释法、检务公开的力度有待提高。三是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检察干警尊荣感、归属感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主线,瞄准“整体工作位居全市前列”“服务大局人民满意度位居全区前列”两大目标,坚持“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司法办案与规范化建设、改革创新与智慧检务”三个并重,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轮驱动,努力实现“服务大局高站位、司法办案高质量、队伍建设高素质、整体工作高发展”,为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聚焦中心大局,更加有力地服务地方发展。找准服务中心工作的着力点和关键点,全面提升洪泽检察贡献度。强化司法办案风险研判,主动为党委政府决策参考提供“一手资料”。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平安洪泽美誉度。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

  二是聚焦社会治理,更加有力地满足群众需求。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全面提升检察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大力实施“紫藤”4.0项目,不断扩容“紫藤成长”“紫藤守护”“紫藤关爱”系列工程,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突出洪泽湖生态保护这个重点,全面履行环境资源检察职能,努力让洪泽的天更蓝、水更清。强化公共利益保护,大力推进“群眸网格”工程,做优公益损害观察员、生态网格监管、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着力打造品质检察新产品。

  三是聚焦司法办案,更加有力地维护公平正义。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发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作用,形成侦、捕、诉一体化,全方位的刑事指控体系。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拓展民生反映渠道,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完善检务督察和案件流程监控机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对“三类案件”⑦进行公开听证,建立完善规范、有序的公开审查听证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聚焦队伍建设,更加有力地打造精品检院。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持从严治检“新常态”,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不断完善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科学、有效考评体系,全面激发干警争先创优意识。加强专业能力、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不断丰富教培方式,努力培养一批实干型、专家型、复合型检察人才。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区委部署,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各项决议,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全力书写好新时代洪泽检察答卷,努力在建设现代化湖滨生态旅游新城的伟大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名 词 解 释

  1.“四严一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行为,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商业信誉行为,严厉打击扰乱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行为,严厉打击扰乱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权利违法行为,平等保护各类产权主体。

  2.“杀猪盘”:一种新型婚恋类诈骗犯罪活动。“杀猪盘”是诈骗者自己起的名字,是指放长线“养猪”诈骗,养得越久,诈骗得越狠。

  3.信访答复两个百分百:群众来信七日内回复率100%,三个月实体答复率100%。

  4.“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5.行政非诉执行专项行动: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以执行的裁定后,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

  6.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包括五大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荣誉保护。而“等”外指存在严重侵害公益、群众反映强烈、普通诉讼又缺乏适格主体的问题,但尚未纳入诉讼范围的其他领域。

  7.“三类案件”:人民检察院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拟决定不起诉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和案件处理的意见。

  

  编辑: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