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少芹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就被告黄某某等四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出庭支持公诉。洪泽区人民法院院长王亚林担任独任审判。洪泽区部分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以及洪泽区院检委会委员观摩庭审。
黄某某等四人销售的性保健品中掺入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成份“西地那非”,该案涉及食品安全问题,关乎人民的切身利益。食品安全问题是我国近年来越来越重视的问题,如何加强对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的监管已经成为司法者关注的重点,这正是韩少芹检察长带头办理该类涉及民生、民利案件的原因。
为保证出庭公诉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韩少芹检察长在庭审前认真审查卷宗、精心准备庭审预案;在三个小时的庭审中,韩少芹检察长向法庭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物证、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并进行了质证;发表公诉意见书时,因食品安全问题的社会危害性较大,韩少芹检察长除了对本案事实证据、定罪量刑发表意见之外,还对四名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效果良好。最后四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