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钱亚银等5人非法买卖枪支一案,经开庭审理,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分别对被告人钱亚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对被告人杨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对被告人吴晓虎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对被告人刘维庆判处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淮安市洪泽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钱亚银等5人非法买卖枪支案获法院一审判决
2019-08-26 16:48:00 来源: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
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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