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我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查,2019年3月至2021年5月间,被告人陈某、梁某某、张某某等27人至菲律宾、缅甸,参加他人组建的三个针对中国境内居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上述犯罪集团通过话术培训、配发手机、制定工资和提成标准,并设置主管、组长(代理)、组员(业务员)等岗位,安排业务员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搭识被害人,以虚构的人物身份与被害人交友、恋爱骗取信任,随后向被害人发送平台链接并诱导投资,通过后台控制输赢或阻止提现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已查明,上述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先后骗取被害人刘某、李某某、梁某某等57人钱款共计800余万元。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部分被告人,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从被告人的参与时间、地位、非法获利等方面进行了举证、质证,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就辩护律师提出的被告人涉案金额、主从犯认定等辩护意见,进行了答辩。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