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7日,本院以被告人华建成、陈朝阳、吴峰、张军、邬志成、赵红军、高建中、丁智祥、赵建波、于春荣、邹建东、李汶轩构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盗窃罪、职务侵占罪,向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罪对被告人华建成等12人提起公诉
2020-05-20 08:45:00 来源: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
编辑:李军
更多…案件发布
- · 最高检发布第五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 · “两高”发布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典型案例
- · 最高检与中消协联合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 · “两高”联合发布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第二批)
- · 最高检发布民主党派“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辅助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典型案例
- ·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 · 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造成国有粮食亏损的盗窃案开庭审理
- · 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27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开庭审理
- ·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提起公诉
- ·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明奎、崔正洪等3人盗窃案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