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龙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龙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龙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一审判决
2020-07-29 09:40:00 来源: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
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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