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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楚喜荣偷越国(边)境案一审判决
2021-10-11 09:03:00  来源: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楚喜荣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向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楚喜荣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与前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二千元。

  编辑:管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