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淮安市洪泽区院联合区法院到案发地三河闸对一起环境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宣判活动
2019-12-24 08:58:00  来源: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

  近日,淮安市洪泽区院联合区法院到案发地三河闸对吕某某等33名被告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举行了公开宣判活动。

  经审查查明:2018年3月期间,吕某某等27名被告人在明知淮安市洪泽区三河闸下游的南三河水域为禁渔区、禁渔期的情况下,仍分别在该水域使用多层拦网等渔具非法捕捞,共非法捕捞水产品7500余公斤,将所得水产品销售给从事水产经营的被告人吴某某等6人。

  洪泽区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一案35人进行查审查后,认为该35人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而且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依法于2019年6月25日对吕某某等33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对其中2人以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该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涉案人数多、数额大,且所非法捕捞区域集中位于洪泽湖三河闸的闸口下游。为进一步推动以案释法,检法两家联合到案发地三河闸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洪泽区法院依法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被告人吕某某等3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单处罚金等刑罚,同时,依据“谁破坏谁修复”原则责令相关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费用16万余元。

  

  编辑: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