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的检察办案,需要精彩的讲述。2020年12月23日下午,省检察院举行“我的案件我来说”办案故事讲述会,宿迁检察机关的一起民事检察案件入选,那就是宿迁市泗阳县检察院马爱丽检察官带来的《“小案”抗诉记》。
我是一名基层民行检察官。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会为5000元钱去打官司吗?有人可能会说“会”,还有人会说“不会”,如果我告诉你这个涉及5000元的官司,要用两年多的时间历经一审、抗诉、再审这么多的程序,你还愿意去打这个官司吗?我来为你讲述我办理的这样一个案件,告诉你一个答案。
2019年2月的一天,一个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申请民事检察监督的案件分到了我的手上,我依办案程序第一次约申请监督人杨刚来做询问笔录。一进门尚未没坐下,我还没开始询问,他就气势汹汹地拍着桌子说:“本就是徐兵违约,还拉走我的东西,法院为什么判我败诉?法律到底是不是公正的……如果检察院也处理得不公正,我就去找媒体来曝光!”
他激动的情绪和激烈的言辞,让我看出来他不信任我,在有意敲打和威胁我。我微微一笑,然后义正词严地对他说:“如果你有理有据,你不用找任何人,我也会支持你,如果你没理,就算把中央电视台的记者找来,我也不会支持你。”不知是被我怼得哑口无言,还是相信我的话,总之,他算是平静了下来,开启了我问他答的谈话模式。
杨刚将承租的一间门面房经房主同意后转租给徐兵,双方约定租期三年,租金每半年给付一次,徐兵向杨刚交付押金5000元。合同履行至半年时,徐兵因经营不善想解除合同,并想要回5000元押金,但杨刚不同意。徐兵便将出租屋内杨刚提供给其使用的空调、冰柜、桌椅等物品一扫而空,一走了之。随后,杨刚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徐兵违约并承担5000元违约金,返还拉走的物品。但法院认为是房主收回房屋导致二人合同解除,且杨刚没有证据证明徐兵违约,驳回了杨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诉讼请求。这个判决生效后,徐兵又起诉要求杨刚返还5000元押金,法院予以支持。
杨刚不服,来到我们检察院申请监督,就有了刚才的那一幕。经过审查核实,我认为可以证实房主是在徐兵逾期未支付租金后才收回房屋,房主收回房屋并不是二人合同解除的原因,这个案件完全可以抗诉,这真是让我兴奋了一下,因为生效裁判监督的考核数据又可以完成一个。但是一想,一个只是因5000元的争议案件,为了自己的考核成绩就让两个当事人陷于至少一到两年的诉累,我的良心能安吗?回答是不能。所以我电话询问双方是否有调解的意愿,杨刚说徐兵给3000元违约金就可以,而徐兵说最多给2000元,不想再为此烦神。因双方间1000元的差额,调解又搁置了几天,当我准备再行调解,打电话给杨刚时却怎么也打不通。几天后,杨刚突然来找我,说要把案件撤回去。我问他是双方自行和解了吗?他摇摇头说不是。原来,杨刚因未执行返还押金的判决,刚刚被法院拘留5天,罚款5000元。这个消息让我很是惊愕,再看这个曾经让我感觉嚣张和聒噪的当事人,怯怯懦懦地坐在那里,嘴里喃喃着:“我不告了,不告了……”我突然感到很难过,也很心痛。我知道他是因为害怕了,才要把案件撤回去。不,不应该是这样,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又怎会让民因为害怕而不敢诉,因为害怕而强忍冤屈?我在心里暗暗地赌了一口气,这个案件一定要抗诉到底。
我平静了一下心情向他解释道:“我认为徐兵的行为构成违约,法院的判决存在错误。之前是考虑争议的数额小,不想让你们被诉累纠缠才进行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是可以提请市院抗诉的。当然,如果你想撤回监督也是你的权利,你自己决定。”听到这,他低着头一下抬起来,眼里闪着光和期盼,有些激动地说:“如果你们支持我,我肯定要告的,我是有理的,我咽不下这口气。”
第二天,我一口气完成了审查报告,针对实体以及程序提出了五点监督理由。同事听了还说了开玩笑:“一个5000元争议的案件,你竟给提出了五点监督理由。”最终,市院采纳了我的提抗意见,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市中级法院指令原审法院再审。就在2020年的9月27日,再审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正确,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
判决下发后,杨刚说很感谢检察院为这个案件的辛苦付出,感谢检察院让他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在外地务工的他还委托朋友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倾力为民办实事,情系群众解民忧”。这面锦旗着实让我感动,但锦旗上的赠语也让我有些汗颜。这只不过是一个小案件,我也只是尽了自己的一份职责,何能谈上“为民办实事、解民忧”?回想起两年来,杨刚为了这个案件的奔波、沮丧、忧虑……我理解了,或许对于我们只是一个小案件,但对于当事人,却是他们放不下心的烦恼和大事,甚至会影响他们一生对法律和法治的认知。所以作为一个民行检察官,我们追求的不仅仅是个案判决的纠正,更想尽自己的努力去温暖那些应被司法善待的当事人,去挽回他们对法律的敬仰,对司法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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