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7日,我在办公室工作时,突然听到一阵喊冤声,凑近窗户,只见一个男人跪在单位大门口,正是前不久我们依法介入的一起案件当事人李军(化名)。他为什么喊冤?难道我们办错案了?我赶紧跑到现场。李军称自己被同居女友刺成重伤,连医药费都是自己掏的,今天必须要个说法!在稳定了他的情绪后,我马上和控申部门、案件承办人会合,研究梳理整起案件。
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我们了解到,案发时,李军的女友田华(化名)已经怀孕2个月,而在案发前一天,田华报过警,说被李军殴打。意识到事情并不简单,我们立刻全面梳理笔录、调取监控。
证据显示,案发当晚,田华刚到家,喝醉的李军就对她破口大骂,加上对之前田华报警的事很恼火,李军掐住田华的脖子,使劲扇耳光。接着,田华被用枕头捂住口鼻,不能呼吸。田华想报警,掏出手机就被砸烂。田华拼了命挣脱,刚冲出房门就被拽倒,硬生生被拖回房间。“你还敢报警是吧,我今天就把你搞死!”李军明知田华有孕,还用脚使劲踹她肚子。慌乱中,田华随手抓到一把水果刀刺伤了李军。看到血,田华吓得发软,她强行冷静,把李军送到医院,然后主动投案。
再次复盘案件,我们更加坚定:喊冤的李军是施暴者,看似施暴者的田华才是受害人!让我们更痛心的是,田华被打不是一天、两天,而是同居的两百多个日子里,时常都要挨打。
事实查清楚了,但田华到底是有罪还是无罪?怎样用法律去评判?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我们一步步分析,他们两人虽然没有结婚,但长期稳定共同生活在一起,李军的行为是典型的家庭暴力。从起因、时间、对象、意图等条件看,田华的行为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具有防卫性。案发现场,田华和肚子里的孩子处在紧急、现实的危险里,那把刀成了她保护自己、保护孩子的唯一希望。立足她当时所处的情境,虽然造成李军重伤,但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根据刑法第二十条,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一名检察官,同时也是区妇联的兼职副主席,我知道,为了走好保护妇女权益的最初一公里,最高检和全国妇联长期以来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而能不能走好最后一公里,就在基层,就看我们。我必须站在正义这边,用法律,为长期处于弱势的妇女“撑腰”,让无力者有力!
李军的家暴就是错的,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该认定,就依法认定。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我们果断通知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并持续跟踪问效,督促撤案,田华最终重获自由!
撤案不久,李军对结果不服,跑来信访,崩溃到自伤自残。但我们不放任“谁伤谁有理,谁闹谁有理”。
为依法化解矛盾,避免李军继续用过激行为伤害自己、伤害田华,我们召开听证会,为他释法说理。后来我们了解到,田华斩断了和李军的关系,彻底走出过去,开始了新的生活!
2023年4月27日,我们突然收到一封信,一看,居然是李军寄来的。他在信里第一次表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巨大错误,还感谢检察官对他的教育和帮助。那一刻,我觉得无比欣慰,我和同事们的努力没有白费,我希望无数个“田华”都能勇敢捍卫自己而无须担心牢狱之灾。我们,绝对不会向不法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