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军军,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从检17年来,先后获检察日报宣传先进个人、南通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全市检察机关“公文信息写作标兵”、优秀检察官助理、青蓝计划十佳学员、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被最高检书面表扬一次、市院荣记三等功一次,区委嘉奖六次。
写文章、做学问是公认费脑、费时的苦差,管军军却把其视为办案之外的一种乐趣。经无数个挑灯夜战,无数次斟酌修改,他撰写的论文多次在最高检组织的征文活动中斩获佳绩。参与撰写的《控制下交付和隐匿身份人员实施侦查概念区分、既未遂问题研究》获评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实务征文二等奖。参与撰写的《检察机关抗诉问题研究》获评最高检“法律监督在法治监督体系中地位与作用”主题征文三等奖。
6月12日,在最高检召开的第二十五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上,管军军和最高检合作撰写的《构建以证据为中心刑事指控体系论纲》入选第二十五届全国检察机关理论研究年会论文并荣获二等奖,管军军作为优秀论文代表受邀参加年会并作单元主题交流发言。
回首管军军的成长之路,深深镌刻着“勤奋”两字。自2007年10月进入海门区检察院以来,他先后在办公室、政治部、反贪局、检调对接、侦监科及普通犯罪检察部、重大犯罪检察部等多个部门工作,无论岗位如何变动,管军军坚持从一篇信息稿、一份人事档案起步,从办理第一起简单案件开始,不断积累经验,增加知识储备。司法体制改革后,管军军到了刑事检察部门工作。“我时常感觉自己像南郭先生,很多东西都似懂非懂,内心时常格外焦虑。”初到刑检部门,本领恐慌、知识恐慌一直在他心头挥之不去。为了让自己业务知识更加扎实,能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得心应手,他坚持多问多看多想,潜心钻研理论知识、虚心向前辈请教经验做法,努力将理论转化为实践本领。
“优秀的刑事检察官都是被案子喂出来的”,通过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各类案件,管军军逐渐建立起自己的体系化办案路径。他敢于挑战自己,将疑难复杂案件作为自己成长的阶梯,先后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了“南京1010”特大组织卖淫案、最高检督办的恶势力集团案等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协办的多个案件被评为省、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今年初,他妥善处理一起因工作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通过他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和解协议,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处理意见。这一做法被《检察日报》、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和微博报道。
“优秀检察官助理必须具备三大技能,能说、会写、善思。”经多年的积累和沉淀,管军军在理论研究上开辟了一条新的赛道。2022年至今,他参与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研究、危险作业罪司法适用课题先后被省检察院和最高检立项。申报的轻罪治理检察路径研究等多个课题被南通、海门两级法学会立项。参与撰写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危险作业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分别被《人民检察》和《中国检察官》杂志录用。同时,管军军同志还注重宣传信息撰写工作,撰写的多篇宣传、信息被最高检办公厅、《检察日报》《清风苑》及省市院工作简报录用。
2023年2月至7月,管军军同被组织推荐至最高检协助工作。其间,他积极适应岗位要求,迅速转变角色,以强烈的责任意识、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的业务水平投入工作之中,表现出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出色的文字功底,获得最高检领导和同事的充分肯定。最高检特意发来书面表扬,鼓励管军军再接再厉,为检察工作再立新功。
1985年出生的管军军也已步入40不惑的年纪。“所谓不惑,其实说的是不再迷迷糊糊,而是知道自己前进的方向”,于管军军而言,时光并非毫无意义的流逝,而是一种磨砺,更是一笔宝贵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