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了,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真的感谢你们……”近日,高超飞回访涉案企业时,该企业负责人严某激动地说道。
2012年初,严某到某棉业科技公司购买种子时,因货源紧张,遂从其他商户处购买了某品牌棉种,并在湖北省天门市各乡镇销售。严某并不清楚所购棉种为仿冒产品。同年4月,公安机关以严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立案侦查,后因证据不足等原因,该案一直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3月,天门市检察院在开展“挂案”清理专项行动时,高超飞发现该案基本犯罪事实不清,严某的行为虽违法违规,但未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符合撤销案件的情形。随后,该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公安机关采纳并作出撤销案件决定。至此,困扰严某多年的心结终于解开,负面影响得以消除,企业的生产经营也逐步回归正轨。
2023年4月,高超飞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某信用卡诈骗案时,犯罪嫌疑人提出其办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信用卡。这引起了高超飞的注意。他一边查阅《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一边走访商业银行,向银行工作人员请教,全面细致审查,不放过任何一个证据。最终,该院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