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抗诉是最具刚性的审判监督手段,徐练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运用抗诉这一刑事监督利器执着追求办案最优解。
张某、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5名被害人“诚意金”33万元。办案中,徐练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契机,耐心释法说理,促使张某、郜某退赔5名被害人全部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徐练还协调市司法局对张某、郜某进行社会调查,该局出具了二人表现较好、若适用缓刑没有社会危害的《调查评估意见书》。综合考虑后,检察机关提出对二人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但一审法院判处了张某、郜某实刑。
徐练仔细审查判决书,找出类案进行对比,认为该案中张某、郜某取得了被害人谅解,适用缓刑更有助于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并根据自己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的自信,建议提出抗诉。最终,检察机关依法抗诉后,二审法院对张某、郜某改判缓刑。
2022年以来,徐练始终牢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检察理念,先后建议提出抗诉案件4件,其中,法院审理后改判3件,1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