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赚钱贴补家用,利用年轻时在卫校学过的医疗保健知识,经常对左邻右舍小伤风小感冒进行“诊疗”。时间一长,张斌便成了十里八村有名的“医生”,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为他人静脉注射,尽管先后两次受到行政处罚,但他仍不思悔改。近日,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斌提起公诉。
四十出头的张斌,是村里的热心人士,年轻时也曾在卫校进行过医疗保健知识的培训,因为这段经历,村里人有个头疼发烧也经常让他帮忙诊断。配药、注射……张斌样样精通,很快成为了当地的“名医”。由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却擅自从事医学诊疗活动,张斌先后两次受到过行政处罚。但他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病人没出事就行,仍然我行我素,暗地里依旧给村民看病。
2019年2月,村民张某因咳嗽与母亲李某一同到医院就诊。医生在给张某进行检查后,为其开了3天的消炎药。回到家,张某根据医生的要求坚持每天吃药,咳嗽却一直不见好转。此时,李某听说村中张斌医术高超,就托人多方打听,不久与张斌取得联系,并约定第二天在李某家中为其闺女治病。次日,张斌驱车来到李某家中,他从车中拿出听诊器给张某做了检查,觉得情况并不严重。“咳嗽,有点发烧,应该是上呼吸道感染,打点滴就好。”张斌说得头头是道,母女二人也深信不疑。在取得李、张母女的信任后,张斌拿出随车携带的药剂进行配制,随后便给患者进行静脉注射。结束后,李某当场付给张斌几百元的诊疗费。
2019年3月,群众向当地警方举报,在洪泽有人从事着非法行医的活动。听到风声的张斌眼见事情即将暴露,便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警方根据张斌的陈述在其车中发现大量药品及医疗器械。
检察官提醒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医疗活动是一个专业的事情,医生也是一个专业性要求很高的职业,要有相关的执业资格才能上岗。本案中,张斌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二次行政处罚后仍然开展诊疗活动,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