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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帅说案】天上不会掉馅饼,“二手苹果”问题多
2020-08-24 14:46:00  来源: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

  在深圳“华强北”等地大肆购买假冒苹果手机,利用人们贪图小便宜的心理,打着“低价售卖二手苹果手机”的旗号,以正品手机三分之一的价格引诱他人购买,短短6个月时间,疯狂作案6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7万余元。日前,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贵华和郭雷提起公诉。

  2018年10月,家住洪泽的刘先生开车到理发店剪发。正要下车时,远处一名男子向其走来,手中拿着一部崭新的苹果8PLUS手机。对方自称是出售手机的,最近急需用钱,迫不得已才出手,并且苹果8PLUS手机只需要2000元。眼见刘先生半信半疑,身边男子又从身上掏出另外几部不同类型的手机,逐一向其介绍。

  面对如此低价的苹果手机,刘先生不免有些动心,但又怕中了他人的“圈套”便开始询问手机的出处,男子故作神秘地向其说道:“二手机你懂得”。虽然刘先生知道手机来路不正,但是为贪图便宜,他还是通过微信支付给神秘男子2000元。付款后,仍不放心的刘先生要求现场“验货”,男子当场展示了伪苹果手机的设置界面及手机序列号。几番比对后,刘先生并没有发现这部苹果手机有何异常。回到家后,刘先生将消息迅速告诉给妻子。但是,妻子始终觉得“天上不会掉馅饼”。在之后的使用过程中,所谓的“苹果手机”经常会出现“黑屏”“掉电”“卡顿”等问题。

  针对手机在使用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刘先生电话联系了苹果官方售后,并根据建议,前往附近的苹果授权维修店进行检测。虽然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但最终的检测结果还是另刘先生有点惊讶,他购买的所谓“二手苹果手机”是一部“如真包换”的假手机。

  此时,刘先生意识到自己被骗,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及目击者的描述,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是王贵华。直至案发前,王贵华与郭雷在全国不同地区疯狂作案60余起,骗取他人财物总计涉案金额为7万余元。

  大帅说法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编辑: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