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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检察院十佳青年干警——马强
2018-12-20 10:55:00  来源:洪泽区检察院

  马强同志,男,回族,1985年11月出生,江苏省淮安市人,本科毕业于南京晓庄学院历史学专业,获历史学学士学位。2007年9月,作为江苏省首批大学生村官,任涟水县前进镇陈祝村主任助理;2010年任淮安市北京路中学历史教师、教务秘书;2012年任淮安市清河区检察院政治处秘书,2013年8月进入洪泽工作,同年12月借用至县政府办从事综合文字工作,2014年9月调入洪泽县检察院,先后任书记员,派驻东双沟检察室主任。2008年12月,因工作表现出色被涟水县委、县政府授予“优秀大学生村官”称号,2016年因在检察综合信息工作中取得较大成绩被淮安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所在科室被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同年撰写的反映保护洪泽湖环境的稿件《为了母亲湖的碧水》获评江苏省政法新闻三等奖,淮安市政法新闻一等奖,并被淮安市检察院授予“优秀信息员”称号。

  奋笔疾书,用生动文笔为群众普法提供“鲜活素材”

  2014年9月,马强主动放弃了留在县政府办公室工作的机会,回到自己熟悉的政法系统,进入洪泽县检察院政工科工作,主要负责信息、调研、宣传三项文字工作,成为全市从“两办”回流到检察系统的第一人。亲戚、朋友纷纷表示不解,认为他“脑袋秀逗了、傻了”,从来都只有从检察院到“两办”,哪有主动调到检察院的。“从政府办回到检察院,我是经过认真考虑的。虽然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可能会更强调业务工作。但是,自己在2012年曾经在区检察院负责过外宣工作,特别喜欢新闻宣传,也很享受那种感觉,用自己的笔触去记录检察工作、反映干警生活;通过案例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及时提醒有关部门和群众注意,我觉得很有意义……”马强聊到自己回检察院工作的原因时说道。进入检察院工作后,马强同志积极发挥自身在综合文字工作方面的特长,先后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省检察院《清风苑》杂志、《扬子晚报》、《现代快报》、《金陵晚报》、《淮海晚报》等中央、省、市报刊媒体发表通讯宣传稿件300多篇,其中在中央级《法制日报》发表工作经验类通讯稿件4篇,在全国检察系统专业期刊《检察日报》发表工作报道稿件30篇,在省检察院《清风苑》杂志发表通讯26篇,在省级报刊《江苏法制报》发表稿件46篇,在《扬子晚报》、《现代快报》发表案件通讯80多篇,68篇案件新闻稿被江苏电视台采用,创作的检察微信新媒体作品《法律的温度》、《老检察官普法的一天》参加了全国检察新媒体H5大赛,并被江苏检察网首页刊载,江苏检察在线、淮安检察微信平台转载,群众转发10000多条,收到良好效果;2016年9月创作的新媒体作品《人民检察官-你追了么?》参加由检察日报新媒体举办的“当新媒体遇到《人民检察官》”评比活动,荣获全省唯一的微信策划优秀奖。其配合市电视台拍摄了反映该院检察室基层工作、控申司法救助工作的专题片《小小检察室发挥大作用》、《法律无情人有情》被《直播淮安》栏目在黄金时间播出;个人撰写反映该院规范司法工作的稿件《一块淤青》相继被《检察日报》、《清风苑》刊载,市检察院、电视台在次基础上拍摄了微电影《暗伤》,外宣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敢于建言,用详尽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一手参考”

  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的同时,马强同志立足自身工作实际,扎实开展调研和信息分析工作,为院领导和上级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到县检察院工作后,其个人撰写综合信息30多篇,被市检察院采用35篇,被省检察院采用19篇,被市委办公室《信息专报》采用2篇,被省委办公厅《信息要报》采用1篇,同时他还积极联合有关部门成立保护洪泽母亲湖志愿者服务团,并最终推动在全县开展了旨在强化环保执法监督的“检察蓝守护青山绿水—保护母亲湖行动”,《法制日报》、人民网等多家国家级媒体对此予以重点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在乡镇检察室蹲点期间,其根据基层财务管理混乱实际,及时撰写了《基层村民理财小组存在“三不”现象导致村级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村官职务犯罪频发应引起高度重视》风险报告,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相继作出指示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及时解决,相关信息被淮安市委办公室《信息专报》采用。针对法院民事案件执行工作存在的执行难、滥执行等问题,其在经过详细地分析,多次深入执行人家中开展调研取证后,撰写的《民事执行案件存在三类问题应引起重视》的风险研判报告被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并在全市开展了针对民事案件执行问题的调研,有效推动了全市检察机关民行监督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善于提炼,用务实笔触为部门工作提供“即时经验”

  在积极开展调研分析的同时,马强同志还善于总结和发现了部门工作的创新点和闪光点,针对近年来,洪泽县检察院在青年干警培养工作中采取的系列做法,他先后提炼、撰写了反映队伍建设的综合信息《多措并举 深挖潜力 着力提升队伍建设水平》、《从“留”、“育”、“管”、“考”四环节入手着力加强青年干警培养和使用》等信息,并被淮安市检察院政工工作简报采用,为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即时经验”;2015年,其先后在乡镇派驻检察室、控申科等部门蹲点、挂钩,在此期间其根据自身工作感悟以及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炼处反映监察室、检察室、未检、控申工作的经验材料,主动撰写了《洪泽县院创建“一案五表”构筑“五道防线”切实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洪泽县院狠抓“五小”矛盾处理扎实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等5篇综合信息相继被省、市检察院简报采用,总结的《引入网络民意代表拓展职务犯罪举报和检察工作新空间》做法被高检院控申厅采用。在马强同志及科室同事的协作配合、不懈努力下,在该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洪泽县检察院的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质效提升明显,各项工作取得了出色成绩。

  挥笔写检察,勤奋著人生。在洪泽区检察院精彩斑斓的检察工作中,马强或许只是一片默默无闻的绿叶,从不喧哗、从不争艳、平凡而不平庸。但“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在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马强以自己对检察事业独有的热诚与执着,努力正当着万花丛中最美的绿叶,深情地表达着自己对检察工作和事业的无限挚爱与忠诚。

  编辑: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