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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洪泽区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2020-08-31 10:36:00  来源: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

  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9 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 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 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 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 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 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 法提出抗诉;发现民事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 反自愿原则、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 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注: 如无下属单位,应写明“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检察院2019年部门汇总决算编 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 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职务犯罪侦查、指挥和预防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职务犯罪侦查和预 防职能,深入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职 务犯罪,紧密结合执法办案深化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对实名举报的线索,及时组织初查、调查、按期答复举报 人。按规定向上级院报备案件线索,认真及时办理上级院交办 的案件线索并书面报告进展情况或处理结果,对上级院交办线索拟作存查、缓查处理的必须经过上级院同意。进一步加 强职务犯罪侦查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按计划完成侦查指 挥和侦查取证设备购置任务,提高“两化”服务办案水平。 推进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工作,推行侦防诉一体化;规范应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时公开案件信息。 2、侦监工作:积极运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认真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检察监督工作。深化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释法说 理工作,已发积极稳妥化解社会矛盾。 3、公诉工作:积极推进公诉人专业化建设,创新办案机制,及时落实上级院条线工作安排,保证信息畅通;按审查 起诉案件的标准,严把报送市院一审案件质量关;规范运用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时公开案件信息。 4、未检工作:按照“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专人 专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认真全面贯彻落实刑事诉 讼中关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程序的规定。继续深化 1+2 结对关爱帮教和“蓝天校园”工程,依托检察职能, 开展社会化预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5 监所检察工作:加强监管活动监督,确保不因监督不到位 发生非正常死亡时间和其他重大责任性事故。加强对羁押期限的 检察,确保不发生超期羁押的现象;加强对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服刑人员监管工作的监督检察。全面履行指定居所监视 居住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法律监 督、财产刑执行监督、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强制医疗执行 监督职能。 6、民行检察工作:积极构建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多元 化监督格局,加强对虚假诉讼的监督。 7、控申检察工作:规范做好接访和控申日报填录工作, 对 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线索按规定期限初查初核、答复举报人、 并按规定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开展特 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促进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 8、案件管理工作: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管理和 运行维护工作,保障系统规范顺利运行。加强涉案财物监管工作,严格履行案件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监督职责、每 季度进行一次案件信息公开情况通报。 9、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全面履行派驻检察室职能,突 出对基层“两所一庭”的法律监督,健全完善内外部工作衔 接机制,真正实现检力下沉,努力打造在全省有一定影响力 的派驻检察室。 第二部分 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检察院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2698.97 万元,与上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64.99 万元,减少 2.4 %。其中: (一)收入总计 2698.97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1918.15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 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 比增加 30.51 万元,增长 1.6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 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为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 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收入。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为XX等事业单位开展XX专 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 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无该项 收入。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为XX等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0 %。 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为XX等事业单位附属独立XX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 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 无该项收入。 6.其他收入 1.37 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 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检察院取得的非税收入。与上年相比 减少 0.02 万元,减少 1.4 %。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减 少。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 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XX等单位使用 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 779.45 万元,主要为检察院上 年结转本年使用的项目结余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 2698.97 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 1784.49 万元,主要用于人 员日常经费和各项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176.94 万元,减少 9.02 %。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2.结余分配 0 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主要是XX等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 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 要原因是无结余分配。 3.年末结转和结余 914.48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检察院本年度(或 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保安与物业管理费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检察院本年收入合计 1919.5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8.15 万元,占99.93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0 %; 事业收入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1.37 万元,占 0.07 %。 图1:收入决算图财政拨款收入 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检察院本年支出合计 1784.4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59.2万元,占 70.56 %;项目支出 525.29 万元,占 29.44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检察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2697.59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6.37 万元,减少 2.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 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 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 1783.1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66.1 %。与上年相比, 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176.93 万元,减少9.03 %。主要原因 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检察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282.69 万 元 , 支 出 决 算 为 1783.11 万 元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139.01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其 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1008.69 万 元,支出决算为 1088.0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7 %。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调整。 2.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年初预算为 25 万元, 支出决算为 8.6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44 %。决算数小 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比预期支出少。 3.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249 万 元,支出决算为 686.4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69%。决 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调整。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57.82 万元,其 中: (一)人员经费 1155.8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238.24万元、津贴补贴389.29万元、奖金280.31万元、社会保 障缴费163.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6万元、退休费、 抚恤金、生活补助8.26万元、医疗费8.23万元、医疗费补助 1.14万元,奖励金、住房公积金64.5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 庭的补助支出0.16万元。 (二)公用经费 101.9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3 万元、水费1.95万元、电费13.07万元、差旅费2.10万元、维修(护)费0.57万元、培训费0.91万元、公务接待费0.61万元、 被装购置费1.77万元,劳务费13.72万元、委托业务费14.39 万元、工会经费5.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1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7.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 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 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检察院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83.11 万元,与上年 相比减少 176.93 万元,减少 9.02 %。主要原因是商品和 服务支出减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年初预算为 1282.69万元,支出决算为 1783.11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39.01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57.8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155.8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238.24万元、津贴补贴389.29万元、奖金280.31万元、社会保 障缴费163.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6万元、退休费、 抚恤金、生活补助8.26万元、医疗费8.23万元、医疗费补助 1.14万元,奖励金、住房公积金64.5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 庭的补助支出0.16万元 (二)公用经费 101.9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3 万元、水费1.95万元、电费13.07万元、差旅费2.10万元、维修(护)费0.57万元、培训费0.91万元、公务接待费0.61万元、 被装购置费1.77万元,劳务费13.72万元、委托业务费14.39 万元、工会经费5.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1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7.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5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 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0.55 万元,占 “三公”经费的 69.22 %;公务接待费支出 4.69 万元, 占“三公”经费的 30.7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为无该项支出;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全年无此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无该项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0.55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为无该项支出;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全年无此项支出。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主要为未购置公务 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10.55 万元, 完成预算的 35.17 %,比上年决算增加 0.7 万元,主要 原因为出差量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且实际支出少于预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保养,维修维护。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 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 辆。 3.公务接待费 4.69 万元,完成预算的 25.71 %, 比上年决算减少 16.27 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少于预期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4.69 万元,接待 89 批次, 1398 人 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院及其他院领导和负责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接待 0 批次, 0 人次,主要为 接待无。 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21 万元,完成预算的 2.69 %,比上年决算减少 0.69 万元,主要原因为会议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 要原因实际低于预期支出。2019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13 个,参加会议 218 人次。主要为召开检察工作会议。 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 支出 6.21 万元,完成预算的 51.75 %,比上年决算增 加 4.05 万元,主要原因为业务培训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支出低于预期支出。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 训 25 个,组织培训 42 人次。主要为培训检察业务工作。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 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 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01.99 万元,比2019年减少 13.58 万元,降低 11.75 %。主要原因是:商品 和服务支出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91.29 万元,其中:政府 采购货物支出 88.0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89 万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37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 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 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共 0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 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 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 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 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 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 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 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 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 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 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 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 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 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 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 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 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编辑: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