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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判决
2019-06-06 16:11:00  来源: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

  日前,由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何伟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伟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编辑: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