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威龙、黄德豪、马精蔚涉嫌诈骗罪一案,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威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被告人黄德豪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马精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威龙、黄德豪等3人诈骗案一审判决
2020-12-29 14:15:00 来源: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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