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翁厚山涉嫌盗窃罪一案,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翁厚山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翁厚山盗窃案一审判决
2021-02-01 16:40:00 来源: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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