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松涛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松涛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松涛贩卖毒品案一审判决
2021-03-08 16:54:00 来源: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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