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大家分享的故事主人公名叫杜鹃(化名),是我院2021年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杜鹃遭到故意伤害造成多处轻伤,但因施暴者无经济赔偿能力,她未获得任何赔偿。办案人员询问她是否需要申请司法救助,她却拒绝了。
2022年5月,我们通过数字模型,对辖区内刑事司法救助线索进行查漏补缺,发现应救助线索为98条,而实际办案97件,还有一条线索哪里去了?一查,正是杜鹃。我们马上调取数字卷宗,材料显示:杜鹃,60岁,单身母亲,无固定收入,和两个女儿租住在本县城乡接合部。我推测,她受到刑事伤害后,生活很可能已陷入困境。
当天下午,我与县妇联的同志一起,在一处偏僻的地方找到了杜鹃的出租屋。屋里阴暗潮湿,空气流通不畅。十几平方米的小屋,前半段用来洗衣做饭,后半段摆放着一张床,是她和女儿们的卧室。杜鹃看起来很瘦弱,头发花白、佝偻着身子,在做彩灯手工艺品。
我们说明来意,询问她家里经济状况如何,她说还能应付,只是这几年自己受伤治疗和两个女儿读书开支比较大,陆续向亲戚借了二十多万元。“您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司法救助……”“不用麻烦政府,我能还上。”我话还没说完,就被杜鹃拒绝了。
经走访核实,我们了解到,沉重的生活并没有压垮这位单身母亲。杜鹃为增加收入,每天早晚都坚持出摊卖煎饼。然而,据我们观察,她因受过伤以致做煎饼的速度很慢,一天下来,最多卖几十个煎饼,收入微薄。
我们又找到杜鹃的亲戚,进一步了解情况。亲戚们说,杜鹃找他们借钱,已经很难为情了。检察官们跟她非亲非故,在杜鹃看来像是施舍,她不想成为“手心朝上”的人。
在持续跟进中,我们认识了杜鹃的两个女儿。她们很争气,都考上了大学。大女儿已经大学毕业,参加了工作。小女儿还在读书,每说起家庭情况,便泪流不止。小女儿说,学校每年都有困难学生补助,但要开各种证明,她办不下来。县妇联的同志得知这一情况后,经多方奔走,协助她申请了困难大学生救助金,并请县红十字会安排专业心理辅导师,为她进行心理疏导。
接触得多了,杜鹃跟我们聊天时不再那么拘束。我趁机跟她说:“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对困难女同胞有专项司法救助。没有人一生都是一帆风顺的,总有需要帮助的时候。亲戚帮是帮,国家帮也是帮。”对我这番话,杜鹃陷入了沉思,几天后,她主动来院里找我:“我想通了,救助不是施舍。是我脑子转不过弯,辜负了你们的好意。”
我们随即提请台州市检察院联合救助,并对接街道,协调县民政局将杜鹃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县妇联为杜鹃一家联系女企业家协会结对帮扶。2023年初,我们又协助她们申请了公共租赁住房。
今年春节前夕,杜鹃送来锦旗。“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你们帮助我,开导我,让我们家越来越好。真心感谢检察院和妇联!”杜鹃和我说,眼下,小女儿也要大学毕业了,在备考公务员,“她说要像检察院和妇联的阿姨们一样,以后帮助更多的人。”如今,母女三人生活在一起,有稳定的收入。小家庭虽不富裕,却很有奔头。
作为检察官,我们要守护好每一位“杜鹃”,用行动兑现“为人民司法”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