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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婷:三尺公诉席上追求卓越
2024-08-30 15:14:00  来源:法治日报

  “公安机关刚送来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卷宗,我们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还有一起‘两卡’犯罪案件也要审查阅卷……”3月20日晚上6点多,忙完提审、接访等工作,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斯婷回到办公桌前,沉下心来开始翻阅厚厚的案卷,制作阅卷笔录。

  这样的“挑灯夜战”对斯婷来说已经是常事,但她依然乐在其中。

  斯婷还记得,10年前自己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迎江区检察院时,政治部主任问她有没有意向岗位时,她坚定地说想干公诉业务,成为国家公诉人是她的职业理想,她一直憧憬着能站在公诉席上指控犯罪,捍卫公平正义。10年来,为了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斯婷跟着前辈刻苦学习,研读最新的检察理论书籍,翻阅案卷学习办案经验,长期深耕办案一线,持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能。

  “捧起卷宗就会很兴奋,干多久也不觉得累。”斯婷相信,日复一日的努力,总能浇灌出理想之花。

  宝剑锋从磨砺出,斯婷的能力在一次次实战中得到锻炼。在参与办理迎江区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张某某等14人非法拘禁案中,因为涉案人数多、窝点多、事实错综复杂,案件影响力较大,给办案团队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这起案件符不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这是摆在办案团队面前必须解决的问题。斯婷与团队成员齐心协力,挑灯奋战,列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对证据开展全面细致审查,在法庭上进行了有力的指控,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法院审理认定张某某等14人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判决1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个月至12年不等。

  “要做一名优秀的公诉人,业务能力过硬是基本要求,要具备案件审查分析、当庭对抗辩论以及释法说理等多方面能力,站在公诉席上要能逻辑严密、义正词严地指控犯罪,准确适用罪名、提出量刑意见,让案件脉络清晰地呈现于法庭面前。”斯婷说。

  2022年7月,在办理罗某某涉嫌受贿罪案时,斯婷把洗钱犯罪当作同步审查的重点,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功夫不负有心人,她通过梳理言辞证据进行研判发现,有一笔受贿资金是丁某某通过对公账户取现后再交给罗某某的,敏锐地捕捉到其中可能涉嫌洗钱犯罪,立马把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

  “洗钱罪是故意犯罪,其犯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具有主观明知,因此我们引导公安机关从丁某某是否主观明知方面开展侦查、取证,固定了其明知是受贿款仍通过对公账户取现给付,以切断与上游犯罪的关系,并为了做平公司账目,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证据,依法对丁某某提起公诉。”斯婷对案件细节仍记忆犹新。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丁某某因犯洗钱罪而获刑。据悉,该案系安庆市首例以洗钱罪判决的刑事案件,迎江区检察院因此被授予安徽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先进集体。

  虽然在三尺公诉席上,斯婷早已游刃有余,但随着从业时间越长,思考得越深入,斯婷直言如今办案反而更“小心”了。

  “以前办案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只要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办得没有错就行。但现在哪怕是办了很多次的同类型案件,都不会掉以轻心,时刻告诉自己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而是要在正确司法理念的指引下,谨慎处理,思索周全,领会法条背后深层次的法治精神,不能辜负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期待。”斯婷说。

  2022年6月,她在参与办理肖某某等人聚众斗殴、盗窃案时,了解到涉案14名未成年人均系即将面临高考的高二、高三学生。斗殴起因在于双方交往中一些琐事,加之家庭监护不力致使未成年人以逞凶斗狠的错误方式解决问题。

  斯婷建议适用检察听证程序,作出起诉、相对不起诉及附条件不起诉的分级处理方式。同时,针对涉案多名未成年人家庭反映出的溺爱、监管疏忽、法治教育不足等教育薄弱点,发出《督促监护令》14份,制定社会帮教、观护矫治等个性化帮教方案,并牵头开展法治教育,联系关工委、妇联、教体局积极保障取保候审期间涉案未成年人求学权利。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涉案所有人员均成功考入高等学府,实现教育挽救保护目标。该案入选了安徽检察履职与青少年司法保护典型案事例。

  “穿上检察制服,站在庄严的公诉席上,我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代表着国家行使公诉权,必须全力以赴,严把事实证据关,严守法律底线,同时也要传递司法温情,确保公诉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得起庭审的检验,经得住时间和历史的检验。”斯婷说。

  10年来,斯婷怀揣着纯粹炙热的职业理想,将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揉入每一起案件办理之中,主办和协办的600余件案件,起诉准确率达100%,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安徽省十佳公诉人”“安庆市十大优秀政法干警”等称号。

  编辑:朱桐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