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2日,洪泽区院对一名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邵某宣告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邵某向在场人员宣读悔过书。
2018年9月,邵某因受他人教唆,持凶器至洪泽区一赌场内滋事,恐吓他人。洪泽区院经审查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邵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但案发后,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考虑到其系初犯、偶犯,且犯罪情节轻微,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洪泽区院决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在宣告仪式上,洪泽区院承办人向邵某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对其进行了教育,希望其能够认真改过,心怀敬畏与感恩,敬畏法律、感恩社会,做一名阳光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