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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洪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2023-12-26 14:46:00  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非常感谢检察院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今后我一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近日,在一起行政争议案件检察评议会上,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某金属公司负责人潘某如是表态。

  原来,潘某经营一家金属制造公司。2022年11月11日,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未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规范要求作业,致使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收到行政处罚后,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按照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又对其加处罚款8万元。因公司面临经营困难,无力在处罚决定书规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义务,潘某遂于2023年8月,向洪泽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希望减免加处罚款。

  经洪泽区检察院调查,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事实认定无误,适用法律正确。公司的违法行为系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内控机制造成。

  “我们在审理中坚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导向,从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帮扶,考虑对其从轻处罚,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帮助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向良性发展,实现双赢共赢多赢效果。”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徐加山说。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采取了补救措施。在洪泽区检察院推动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涉安全生产事项进行全过程指导。9月20日,该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和第三方检验机构专业人员,到现场对其合规治理情况开展验收,并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

  通过现场查看,公司按要求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从特种设备的更新使用登记、危化品仓库的物品储藏转运方式、操作人员培训、优化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整改。第三方检验机构对企业设备进行检验,出具验收报告。

  目前,公司厂房改造、各项手续报批逐步完善,对滞缴的15万元予以缴纳,正常的罚款已经履行完毕。鉴于该公司已经完成整改并经第三方审核通过,经检察评议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免于加处罚款,该案得以实质性化解。(常兆 刘锐)

  编辑:朱桐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