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检察队伍专业素能,3月4日上午,洪泽检察院“泽检有理”素能提升班第三课开讲,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王维以“盗窃罪刑事审查实务”为题进行专题授课。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会议上王维以自身知识和经验结合案例进行了盗窃罪构成方面、案件类型、犯罪形态、量刑及处理等方面的讲解。最后,第一检察部主任万滔提出:“盗窃案件的办理一是要熟悉司法解释热点、二是要做好关注盗窃案件的细节审查、三是要关注盗窃罪的基本标准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