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0日,洪泽区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异常入住旅馆强制报告联席会议暨新闻发布会。区公安分局、教体局、民政局、团区委、妇联等单位派员参会,会议由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艳主持,代表委员、媒体记者应邀出席会议。
会上,洪泽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张学良介绍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异常入住旅馆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出台的背景及17条内容。张学良指出,自2019年以来洪泽检察院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近60%案发地在旅馆,部分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不强,存在容留未成年人单独入住、访客登记不全面、入住人员私自留宿他人等问题,因此该院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联合区公安分局、教体局等6部门共同出台该文件,旨在堵住旅馆业管理漏洞,通过强制报告制度,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力。
“公安机关将加大辖区范围内211家旅馆巡查力度,严格落实‘三询问一报备’制度,确保按照‘四实’规定登记住宿未成年人信息。” 围绕《办法》落细落实,联席单位与会人员进行交流讨论。
新闻发布会上,该院王艳专委围绕记者提问进行回答,并就旅馆业处罚2000至1万元,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她强调广大群众一旦发现醉酒、意识不清、无法辩认控制的未成年人和非监护人入住旅馆,一定要立即报警。
“建立未成年人异常入住旅馆强制报告制度对于及时干预、有效保护未成年人意义重大,呼吁社会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知晓率和支持力。”区政协委员孙笑彬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