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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检察院:《督促监护令》促“熊家长”正确监护
2021-04-29 17:21:00  来源: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洪泽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性侵案件时发现,该案被害人年仅13周岁,其父母离婚后监管职责缺位、家庭教育缺失严重,任由未成年子女独自生活,关爱保护不力导致案件发生。

  4月23日,洪泽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民政、居委会召开督促监护令不公开宣告会,承办检察官张学良向被害人监护人分别制发《督促监护令》,不仅指出被害人家庭监护问题所在,还为他们量身订制了亲职教育课程,唤醒监护人的职责意识,督促、引导其认真履行监护的职责与义务,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