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推开窗,惊喜地发现外面小池子里冒出了几个粉色的花苞,在绿色荷叶的衬托下,愈发显得亭亭玉立。荷花即将盛开,我的思绪也被拉回到了一起案件中。
何花是一位来自偏远的农村的90后女孩。上了初中之后她的学习成绩不够理想,她想着继续读下去可能也就这样了。考虑再三后,何花选择了不再读书,外出打工挣钱。这或许也是很多农村孩子的选择吧。
2006年,16岁的何花来到了大城市,并没有太多的时间感受大城市的华丽和喧嚣,便一头扎进永通制衣的车间里,起早贪黑地忙碌起来。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7年7月一个普通的工作日,何花照常工作着,但是意外突发,她的一根手指被机器割掉了,何花被第一时间送到了医院做手术。何花住院五个月才康复,期间永通制衣公司垫付了3万多的医药费,但何花的手指留下了残疾。
何花出院后,便向永通制衣公司讨要工伤赔偿,但是永通公司已经关门了,也找不到人。何花陷入了迷茫,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这维权的成本很大,前方道路也未可知。但是何花看了看残疾的手指,不甘心放弃,她坚定了继续维权的念头。功夫不负有心人,2008年6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永通公司需向何花支付工伤赔偿款共计11000元。同年8月,何花向法院申请执行。后经法院调查,永通公司已停业,除公司厂房所在一块土地使用权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何花要想继续执行拍卖这块土地使用权,就需要先行支付几十万的评估拍卖费用。这一笔先行支付的巨款成为何花继续维权下去的拦路虎。由于何花无力支付该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拍卖前期费用,法院在查封该土地后,裁定该案终结本次执行。这棵沉重的稻草暂时压垮了何花维权的希望。没办法,何花只能选择等待,这一等便是十年的光阴。
2018年4月,是我到检察院工作的第7个年头,也经历了多次岗位的调动,目前从事民行检察工作。我和科长在走访律师事务所过程中,偶然了解到一个外地女孩经常到永通公司所在社区和永通公司厂房附近打听案件情况,也多次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囿于前期先行垫付费用高,只能作罢。
我和科长通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辗转联系到了这个女孩,也就是何花。我们与何花进行了细致的沟通,充分了解了这个事件的前因后果。何花认为让她垫付评估、拍卖费用,且评估费用可能要超出申请执行款项,这一行为明显是增加诉讼负担。因此,我们建议何花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
在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我和科长全面审查了该案情况,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调阅法院的执行卷宗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并无错误。对荷花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调查,发现厂房由他人使用是事实。但租金用于抵偿永通公司欠承租人的债务,无法执行。也未查询到永通公司有银行存款。
在对永通公司厂房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了解了被查封土地的实际情况,并咨询了评估、拍卖土地所需评估费用。经了解该土地的评估费用要20余万元,但执行标的只有十几万元。考虑到让荷花先行支付土地使用权评估费,这对于本身已在讨薪的弱势群体的她而言显然不可能实现,但荷花的合法权益未得到实现也是事实。
我们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为维护何花的合法权利,帮助她讨回工伤赔偿款项,我们征求了荷花的意见。在荷花同意和解后,我们决定启动和解程序。通过多渠道联系到永通公司负责处理公司债权债务事宜的相关人员,进行释法说理,讲清利害关系,永通公司也同意进行和解。
2018年6月10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永通公司于当日向何花支付了包括剩余工伤赔偿款及迟延履行金在内的140000元。至此,该起历时十年的工伤赔偿纠纷得到圆满妥善解决。我们并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法院,法院作出终结执行。该案的成功办理,寓监督于支持中,助力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争取监督效果最大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整整10年了,这笔赔偿款终于有了着落。十年讨薪路漫漫,有坚守,有泪水,更感谢检察官的帮助。我已经从当年的小女孩变成了妈妈,自己差点就放弃了……”拿到工伤赔偿款的荷花不禁感慨万千,并向帮助她的检察官表达感激之情。
看着如今已为人母的何花露出了花一样灿烂的笑颜,我为自己的工作感到自豪,民行,民行,人民满意才行。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根本动力。不论是作为一名基层检察人员,还是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加油。
(文/陈从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