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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坚持能动履职 绘制护航发展指引书
2022-12-15 11:11:00  来源:洪泽区检察院

  【要旨】

  洪泽区检察院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推动出台《护航洪泽高质量发展检察指引书》(以下简称《指引书》),就涉民企案件办理、服务全域旅游、保护地理标志商标、名特优品牌发展等深度融合形成一揽子服务规划,提升检察能动性、精准性、实效性,充分发挥检察法律监督职能,有效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检察贡献。

  【主要做法经验】

  一、出台检察指引,提升“靶向服务”精准度。一是聚焦地域发展特色,明确检察服务范围。《指引书》就服务民营企业、全域旅游、地理标志商标保护等方面,形成一揽子服务计划,积极融入四大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影响洪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出现的各类违法犯罪;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关注旅游、名特优产品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积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探索农(水)产品地理标识保护、商标等“等”外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二是围绕重点领域案件,明确司法适用标准。《指引书》围绕重点、常见罪名,研究制定类案办理工作指引、司法政策适用标准;推动落实涉企、涉旅等案件司法政策适用标准,细化涉企案件相对不诉程序适用条件。针对相关法律政策适用问题,及时向公安、法院进行协商沟通,会商统一政策适用标准,加强类案适用指导,争取公安、法院的支持,共办理各类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案件43件67人。三是紧盯案件关键环节,明确规范办案流程。《指引书》从涉企案件启动相对不起诉、不适用不起诉决定条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共对全区9个企业、16名企业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规范设置企业涉罪案件相对不起诉工作程序,会商统一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受理标准和工作流程,完善监督线索移送机制;做好涉企案件不起诉跟踪处理的“后半篇文章”,强化涉企案件公益诉讼线索移送等工作,推动优化全区营商环境。

  二、搭建三个平台,提升“护航发展”满意度。一是成立旅游检察办公室,护航全域旅游发展。紧紧围绕洪泽区建设长三角地区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定位,依托旅游检察办公室,推进检察工作与旅游发展良性互动、深度融合,依法对华强方特等重特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针对洪泽湖古堰景区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发检察建议3份,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景区安全引导宣传,全力保障景区安全运营。支持“洪泽湖十年禁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针对大运河“百里画廊”洪泽湖大堤西规划段被租用为渔船拆解点,长期堆积废弃垃圾未及时清理,存在水体污染风险,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守护“百里画廊”水韵之美。二是搭建联络服务平台,解决企业发展困难。洪泽区院专门成立护航民企工作专班、畅通民营企业跨区域救济渠道,院领导、中层干部挂钩企业,印发“助企发展检察服务卡”“企业复工复产常见法律政策手册”份,常态化深入园区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走访调研活动,收集共性、个性问题意见20条,向区营商办制发工作提示函,推动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三是搭建诉求相应平台,保护名特优品牌。开展名特优产品护航专项行动,联合市场局、农业农村局积极为洪泽湖大闸蟹、小螺丝等品牌提供产权保护帮助和建议,协助行业协会强化品牌品质的塑造,规范行政机关对销售产品质量把关。针对辖区内螃蟹、龙虾水产品被抽样检测出5批次违规使用违禁物呋喃西林情形,向该区农业农村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追溯不合格水产品,加大水产品安全质量监管力度,全力保障区域名特优产品的质量。

  三、完善三项机制,提升“服务中心”融合度。一是健全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主动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工商联、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辖区内大型电商企业建立定期沟通协商,通过多渠道线索移送、案件联席办理、以案释法等活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一体化协作水平,加强执法数据的开放共享,拓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线索。二是实行涉案企业评议“1+1”帮扶机制。将规模以上企业、国家重点扶持等4种类型涉案企业纳入到评议范围,组建代表委员、行业协会领头企业负责人、民商事专职律师等32名评议团成员,围绕企业社会价值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就吸纳就业、社会贡献等10余项指标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检察官案件处理意见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涉企案件;实行由1名分管检察长和1名承办检察官开展联络服务,通过口头提醒、风险提示函等方式帮助企业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三是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回应机制。就《指引书》规定案件,实现“一站式、集约式”办理,并限期办结,对涉及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出现的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向党委政法委和市院请示报告;定期对《指引书》涉及案件中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和通报,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协同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

  【主要成效】

  《护航洪泽高质量发展检察指引书》出台以来,依法建议对一起区内重大项目企业负责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助力企业顺利投产施工,该案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依法办理的某公司盗窃电能案,引入社会力量开展案件评议,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相关做法获检察日报、高检院微信等媒体相继报道。洪泽湖生态旅游保护普法微电影《温度》获评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故事”优秀奖。参与创作全国首部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书籍——《洪泽湖上》正式发行,该书获知名作家周梅森先生高度评价,全区旅游环境进一步优化,“淮安方特”等重大涉旅项目在洪顺利运营。

  编辑:常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