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义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义博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义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审判决
2021-12-24 19:51:00 来源: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管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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