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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19-04-22 16:32:00  来源:洪泽区检察院

  2019年第一季度,江苏检察机关围绕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均衡发展目标,加大司法办案力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9272件13751人,同比分别上升7.44%和10.82%;依法批准逮捕7138件10061人,同比分别上升7.55%和9.38%。提起公诉12968件17508人,同比分别下降21.65%和19.34%。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1319人,同比上升60.66%;监督纠正不当假释51人,同比上升112.5%;监督纠正不当暂予监外执行4人,同比上升100%;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17人,同比上升178.57%。

  二是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力度持续加大。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680件1024人,同比分别上升27.1%和 19.1 %。其中,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79件236人,同比分别上升53%和48.43%;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罪76件128人,同比分别上升72.73%和93.94%;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29件149人,同比分别上升67.53%和46.08%。

  三是精准履行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1-3月,全省检察机关提出抗诉54件,同比上升125%;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35件,同比上升221.92%;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08件,同比上升171.66%。提起公益诉讼案件75件,同比上升257.1%,办案数据位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四是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1-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批捕 171件286人,同比分别上升51.3%和61.6%;不起诉 81件115人,同比分别持平和上升 15.4 %。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66件 357人,提起公诉270件361人。

  五是注重提升群众满意度。1-3月,全省检察机关受理信访案件3417件3723人,同比分别上升62.48%和72.60%;分流办理信访案件2870件3058人,同比分别上升46.06%和51.46%。围绕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65件399人,分别同比上升49.59%和58.33%,发放救助金273.72万元,同比上升96.2%,为“因案因害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救助。

  编辑: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