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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项目施工“四无”现象并存极易引发 重大安全事故亟需采取有效措施整治
2017-11-21 14:45:00  来源:

  小项目施工广泛并存“四无”现象,且其中任何“一无”都易带来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小项目施工领域安全事故风险极大,亟需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

  一、主要特征

  一是小项目施工主体“无资质”条件。因小项目施工无须经过招标环节且利润单薄,专业公司不愿、较少进入该领域,导致施工主体多为不具备“资质”个体,缺乏专业施工知识。直接参与施工人员也多为文化低、年龄大、不具备专业操作资质人员,对如何安全施工不知或知之不多。另外,由于上述直接参与施工人员即招即来,项目建成即解散,施工单位未提供职业保障,发生安全事故后无法获得赔偿,也易产生社会安全隐患。如该院办理的6件案件,事故发生的施工领域为高空作业、围墙拆迁、排风管设计等,均属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需要专业资质主体施工,但是相关发包人、生产单位为节省成本都未选择专业施工队伍,而是交由无资质主体施工,难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因事故致施工人员死亡年龄平均48岁。

  二是小项目施工过程“无安全”措施。生产单位、施工人员对小项目施工安全意识缺乏,既不制定安全生产施工预案,现场安全施工条件令人堪忧,也没有在施工场地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未为相关施工人员提供安全保障条件,给施工人员及周围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重大隐患。该院办理的6件案件中有4件系因无安全措施直接导致施工人员死亡;另1件为拆除路边围墙过程中,因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导致1行人被坍塌围墙砸死。如金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案,其承揽的电梯井施工按照规定应设置安全网等措施,但其在施工中用简易木板代替,直接导致施工人员坠亡。

  三是小项目施工完毕“无验收”把关。小项目因规模小,施工人员素质不高,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即建即用,无需经过验收环节便投入使用,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如该院办理的“蒋某某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件”,该区某电池公司在不具备生产施工资质条件下自行设计安装生产车间的通风管道,因明显违反专业的固定管道及除尘要求,未经验收便投入使用,不到一年时间通风管便发生塌落将车间生产人员当场砸死。

  四是小项目施工全程“无监管”防范。一方面,对于小项目内部施工过程,生产、发包单位不闻不问,未履行任何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包人也不进行检查指导,由现场工人自行施工,极大增加事故发生机率。另一方面,相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也未对小项目施工进行有效的外部监管。在该院办理的6件重大事故案件中,施工过程中均未出现被相关监管部门查处情形,均是事故发生后相关监管部门才介入,没起到源头监管防范安全事故作用。

  二、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对小项目施工监管力度。

  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小项目专业施工报备制度,并加大区域内小项目施工的巡查力度,并畅通群众举报违规施工渠道,增强对违规施工督导力度,对违规小项目施工及时叫停,有效监管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严格专业施工作业准入制度。

  对违规发包、无资质施工等情形,加大惩处力度,建立“施工黑名单制度”,消除施工安全隐患。

  三是完善专业施工指导宣传。

  加大对施工作业的专门宣传指导力度,增强公众对专业施工安全性认知。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拟从业单位、人员培训指导力度,在区域内建立专业技能人才库,为小项目施工提供安全生产人员保障。

  四是配套建立从业人员职业保障制度。

  责令施工单位建立配套职业保障,发生事故时由施工单位现行赔偿。政府可探索建立“特殊行业赔偿基金”,实施赔偿先行垫付,事后追偿救济模式。

  编辑: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