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8日下午,洪泽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对一起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拟作不起诉公开听证。会议由院承办检察官主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吴某某挪用公款案的基本案情,并对该案拟做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了详细说明。随后,调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就案件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并对是否应该予以不起诉发表相关意见。最后,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拟作不起诉进行了评议,并发表了评议意见。
本次公开听证,评议人员给予了充分肯定,参与各方充分表达自己观点,不仅体现了司法的公开、公正,更是将检察办案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利于提高检察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