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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院对一起拟存疑不诉的轻伤害案进行公开通报会
2020-08-24 15:51:00  来源: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

  为提高检察机关案件审查过程的公开性和结果的公正性,积极化解社会矛盾,2020年3月11日下午,洪泽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一起轻伤害案件拟存疑不起诉进行公开听取意见。

  本次公开通报会邀请了区政法委副书记韩学荣、区人大内司委主任虞启华、市院案管办副主任李荣华、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信访局、法院、公安办案部门负责人参加。通报会由洪泽区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徐加山主持。

  本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因琐事发生争执,继而相互厮打,造成被害人李某某右肩受伤,本案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李某某的肩部损伤系杨某某殴打所致,案发后双方未能达成调解,且本案存在信访风险。现本院拟作存疑不起诉决定。本院案件承办人王艳专委首先向与会人员通报了基本案情,随后公安办案部门负责人补充说明了侦查过程及意见,最后、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法官等参会人员依次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存疑不起诉处理,并赞赏了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公开、公正的做法。

  在认真听取各方人员的意见后,徐加山副检察长表示各方的一致意见更加坚定了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信心,并请相关部门能够共同积极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工作。

  编辑: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