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审查透明度、提升检察决策公信力,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2021年7月22日下午,洪泽区检察院以公开听证的形式对一件拟作不起诉的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审查。听证由我院第一检察部案件承办人主持,侦查人员、案件双方当事人及值班律师参加,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组成评议小组对案件进行评议、监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重点围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阐述案件审查情况,并对关键证据公开示证,之后结合两高一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及正当防卫典型案例,详细阐释了认定正当防卫及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评议小组在充分听取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及其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值班律师意见后,评议同意检察机关以属于正当防卫对李某某不起诉的意见。
本次听证,是我院贯彻落实两高一部《指导意见》、推动正当防卫理念重塑的实际行动,既彰显了公平正义,也回应了社会关切,捍卫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